为企减负 市建委实现涉企行政检查、处罚总量“双下降”
今年我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,市建委对标“群众有盼、企业有感、政府有为”目标要求,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,切实强化行政执法监督。上半年,全委涉企行政检查总量同比下降44.4%,涉企行政处罚案件总量同比下降39.5%,实现检查与处罚“双下降”,城乡建设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。
一、实施检查有“尺度”:源头管控,规范涉企检查。制定《市建委涉企行政检查年度计划》,明确检查事项、依据、比例、频次等8项检查要素标准,做到计划之外无检查。深化“综合查一次”,严格按照《南京市2025年度部门联合监管计划》开展联合检查,月度检查任务提请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专班整合安排,做到“应联尽联”。建立健全“风险+信用”综合评价体系,制定8项配套政策办法,对建筑业企业、燃气经营企业、质量检测机构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重点领域监管对象,结合不同的信用等级、守法情况和风险特点实施差异化管理,对高风险企业实施严查严管,对守法企业“无事不扰”。大力推进“非现场”检查,运用我委市场信用、数字审图、智慧燃气、智慧工地、消防审验等8个数字平台,辅助提升涉企行政检查精准化、智能化水平,对通过非现场检查方式达到行政检查目的,原则上不再进行现场检查,让企业安心经营。
二、执法方式有“温度”:柔性执法,助企轻装上阵。创新“三阶式”全流程执法服务模式,事先积极预防,聚焦行业重点领域,结合高频违法点累计推送38期“以案释法”典型案例,覆盖企业约11.4万家/次,指导企业依法经营;事中审慎监管,今年累计发放《合规建议书》311份,充分利用说服教育、提示提醒等柔性执法方式,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;事后巩固提升,加强整改指导和政策支持,累计帮助12家企业完成了信用修复,助力企业“轻装前行”。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,通过编发《城建领域法律法规汇编》作为涉企行政执法人员基础工具书,创新开设“普法微课堂”,精选30个典型司法判例并附专业法律评析,有效统一执法尺度,实现“一个案例指导一类案件”,推动执法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。
三、处罚裁量有“刻度”:首违不罚,减轻企业负担。在全省住建系统率先开展涉企执法经济影响评估试点,处理涉企行政处罚案件时,坚持依法评估和公平保护的原则,对首次轻微违法、未造成危害的企业“首违不罚”,对经营困难企业允许分期或延期缴纳罚款。截至目前,已完成36个行政处罚案件的评估工作,对3家企业免予处罚,对27家企业从轻处罚,减免罚款共30.97万元。制定印发《南京市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(2025版)》,结合过错程度等因素精细化分割市设行政处罚事项,原始裁量区间差值从最小0.8万、最大19.5万,调至最小0.3万、最大5万,区间差值压缩在3万以内条目占比88.9%。执法人员能精准、快捷检索处罚幅度,增强处罚结果可预期性。
四、监督问责有“力度”:公开承诺,倒逼规范执法。构建“承诺+问效”双监督体系,全面规范执法行为。一方面,推行涉企行政执法服务承诺制度,通过在机关及执法单位办公场所、服务窗口等渠道公示《廉洁执法及规范服务承诺书》,明确“十项廉洁执法承诺”和“五项规范服务承诺”,公布监督电话,对违规投诉举报即查即办,以公开承诺倒逼执法规范,自施行以来共出示承诺书50多份。另一方面,强化监督问效机制,将执法监督纳入绩效考核,联合机关纪委、派驻纪检组形成整治合力,通过公开征集线索、专项检查等方式,对违反“五个严禁”“八个不得”的乱检查行为立查立改,对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责,形成“查究一个、警示一片、规范一域”的震慑效应。
五、政策供给有“精度”:精准施策,激发市场活力。市建委聚焦企业关切,打出政策组合拳:印发《南京市2025年优化建设工程领域营商环境若干工作举措》,对标先进城市、回应市场需求,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开工“一件事”、水电气网联合报装“一件事”等,显著提升企业办事效率,推动我市建设工程领域营商环境再优化。拟定《既有建筑改造项目审批管理意见》,明确外立面改造等功能豁免范围,激活存量建筑发展活力。此外,通过《新建工程建设项目门牌号及地名办理指导意见》规范地名管理,以及《加快推动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及交付若干举措》优化验收流程,形成覆盖项目全周期的政策服务体系,真正实现“审批做减法、服务做加法、效能做乘法”,切实提升企业获得感。